关于举办新版CMA准则解读、 监测法规、飞行检查和质量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2024-03-18 09:15:53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各有关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检测司发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已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为促进各单位检测人员正确理解和全面落实新版CMA准则要求,全面提升法规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我会定于2024年4月27日至28日在广州举办“CMA新版准则解读、监测法规、飞行检查和质量管理”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大纲

第一部分:CMA新准则解读及其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1、 新准则条款50条解读;

2、 关键条款在环境监测领域应用实例;

3、 体系文件如何修订或改版;

4、 承诺方式的正确使用和注意事项;

5、 以资料文审方式申报的适应条件;

6、 采用远程评审的适用情型及检测机构应做的准备工作;

7、 内审技巧、重点条款、原因分析、纠正措施;

8、 管理评审输出报告常见问题与建议;

9、 仪器校准方案、结果确认错误与实例分析;

10、 不确定度知识和现场评审时的重点要求;

11、 准则新内容提示与落地举例。

第二部分:监测法规学习与飞行检查

1、 环境监测涉及的五大法律法规文件学习;

2、 飞行检查态势;

3、 常见问题与探讨分析;

4、 高品质建设与改进建议。

第三部分:座谈答疑

1、 座谈会:开放性发言;

2、 教师答疑。

二、 授课老师

张虎山:CMA/CNAS评审组长/主任评审员、认证认可培训教师,正高级工程师、环保行业权威专家。

三、 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4月27日28

培训地点:广州市(暂定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广州校区),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 培训对象

各检测机构的采样员、测试分析人员、报告编制人员、质量管理专员、设备管理员、内审员、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管理层人员。

五、 培训费用及证书

1、 培训费:会员单位1200元/人,非会员单位1400元/人;培训费请在培训前缴纳。

2、 参加培训人员食宿、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3、 培训结束,参训人员统一参加考核,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内审员、质量监督员、质量负责人、质量主管中选择一项)。

六、 其他事项

1、 请派员参加培训的单位于2024年4月23日前将“培训回执”(见附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我会。

2、 请学员按时报到并认真参加培训学习,报到时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大一寸(33mm*48mm)免冠彩照一张(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单位和姓名)。

3、 缴费方式:培训费采用银行汇款或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缴纳。

单位名称: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开 户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财智支行

帐    号:800123265411011

4、 我会将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请准确提供单位的开票信息(务必填写附件中各项事项)。

5、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哲仪、何小燕、马思羽

电话:020-34476317、34476361;18588630740;

电子邮箱:gdsaem@126.com

 

附件:附件 培训回执(新版CMA准则解读、监测法规、飞行检查和质量管理培训班).docx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4年3月15日


通知原文:关于举办新版CMA准则解读、监测法规、飞行检查和质量管理培训班的通知.pdf








主办: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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