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自律公约(修订稿)》《广东省环境监测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试行)》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章程》和有关文件规定,经理事会表决,监事会审议表决结果有效,通过《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自律公约(修订稿)》《广东省环境监测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试行)》(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若对以上文件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留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匿名反馈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3日-19日
受理部门: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0-34476361
电子邮箱:gdsaem@126.com
受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8号1407房
附件:附件1《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自律公约(修订稿)》.pdf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