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第一批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2023-12-15 09:29:19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粤环监协〔2023〕20号


关于征集2024年度第一批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等文件的精神,优化标准供给结构,深化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有序推动环境检测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我会现组织2024年度第一批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的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申报原则

1、结合生态环境监测行业热点领域、产业发展现状和现有标准空白领域申报,具有创新性、实用性;

2、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配套,同现行国家标准没有冲突;

3、符合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发展方向。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熟悉国内外标准研究现状和建设情况,有配套的技术、设备、人员条件和经费保障;

2、申报文件应清晰、准确、详细,涉及专利问题应如实填写,研究与获奖情况、应用情况等应提供文字说明及证明材料;

3、标准要有广泛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二、申报范围

围绕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及与之相关联的上下游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要求等,填补现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未覆盖的领域或仍可细化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标准

水、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海洋、绿色低碳等领域环境监测与检测技术,及其它与之相关的工艺与技术标准。

(二)生态环境保护产品标准

用于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生态环境监测与检测专用仪器和其他相关的产品标准。

(三)生态环境管理和服务标准

生态环境监测设施的运营管理,为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活动提供支撑的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生态环境管理咨询服务,以及其它与生态环境管理、监测/检测相关的管理与服务标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和word版发送至协会邮箱,同时将纸质版文件寄至协会秘书处。

(二)根据《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组织标准申报项目专家立项论证会。

(三)标准申报项目立项后,按照《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开展编制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和发布等程序。

四、其他事项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331日。

联系人:高哲仪  何小燕

电话:020-34476317,  020-34476361

邮箱:gdsaem@126.com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81407

 

附件:附件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表.docx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31213   


通知原文:粤环监协(2023)20号关于征集2024年度第一批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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