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意见的公告


2021-04-15 10:22:14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广东省地方《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我厅牵头组织,由广东省环境科学院联合省环境学会、省电镀协会具体起草编制。为确保省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科学性和适应性,按照省质监局对地方标准制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的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14年12月12日前将意见建议填写《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任 翔

  电话:020-38835919,38835920(传真)

  邮箱:gdsjbzc@126.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510620)

  附件:1.《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3.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广东省质监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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