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召开电镀行业水污染物特殊排放限值标准宣贯会


2021-04-15 10:22:14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电镀行业水污染物特殊排放限值标准宣贯,帮助基层环保部门和相关电镀企业更好地学习、理解和掌握电镀行业水污染物特殊排放限值标准,我厅于2012年12月27至28日,省环保厅在东莞市召开了“2012年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政策宣贯会”。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与科技标准处处长林文、环境监察局副局长陈文韬、重金办调研员徐小华分别作了讲话,系统分析了我省电镀行业面临的形势及存在问题,详细解读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最新政策,全面布置了重金属综合防治和环境执法工作。会议还邀请了省环境监测中心及省电镀协会的有关专家作了电镀行业环境监测等实用技术辅导,崖门电镀基地和华春环保水务集团作了技术交流。

会议紧紧围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知》精神,对“自2012年12月31日起,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电镀行业全面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进行宣传贯彻。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环保部门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人员及全省电镀企业相关负责人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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