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等五项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2021-04-15 10:22:14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粤环发[2010]102号

关于发布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排放标准》等五项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为:

    DB44/814-2010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  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6-2010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7-2010  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8-2010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以上标准自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省环境保护厅       省质监局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排放标准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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