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有效)


2021-04-15 10:13:53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发〔2017〕2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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