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十三五”的规划》的通知(有效)


2021-04-15 10:13:53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发〔2017〕1号

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十三五”的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为统筹推进我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现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十三五”的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厅反映。

附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十三五”的规划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6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印发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十三五”的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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