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一批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失效)


2021-04-15 10:13:53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4〕733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一批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26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快完善环保科技标准体系的意见》(环发〔2012〕20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组织第一批广东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推荐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领域

根据我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和科技需求,本批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领域为: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及环境监测等领域。

二、推荐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参照《广东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推荐指南》(附件1)、《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推荐指南》(附件2),组织开展辖区内推荐工作。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广东省环境保护xxx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申报函》和《广东省环境保护xxx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计划任务书》(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编写格式可参见附件1、2。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于2014年8月1日前将辖区内推荐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报材料报送我厅,部属或省直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

三、鼓励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环保科技创新,对符合推荐条件的申报单位,我厅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并鼓励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在本领域开展相关科技专题研究项目,对承担的重大环境科研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取得的优秀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其科技成果鉴定、成果转化与示范推广,并纳入我省环保科技成果库。对科研骨干人员,优先纳入我省环境保护科研人才库。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环境科学学会 尹倩婷 020-83373996

省环境保护厅监测科技处 赵 扬 020-87531716

传 真:020-83373996

E-mail:gdhjxh@126.com

邮 编:510045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1106室 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附件:1.广东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推荐指南

2.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推荐指南

3.广东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6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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