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21年度会费的通知


2021-04-15 13:32:22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各会员单位:

现依据《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章程》,收缴2021年度会员单位会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数额及办理时限

副会长单位须交纳一年会费共计人民币15000.00元,

理事单位、监事长单位须交纳一年会费共计人民币8000.00元,

会员单位、监事单位须交纳一年会费共计人民币3000.00元,

请于2021年5月28日前请尽快办理缴款事宜。(备注:永久会员单位请忽略)

二、缴费方式

会费可采用银行汇款和现金方式交纳,汇款凭证请发送邮件或传真至020-34037367。(如果汇款单位名称与会员单位名称不一致,请务必下载附件填写“代缴款说明”并加盖代缴款单位公章后一并传送;协会收到款项即开具省财厅统一会费专用收据并快递寄出,请在汇款单上注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和电话)

户 名: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财智支行

账 号:800123265411011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8号1407房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殷云 高哲仪何小燕肖穗芬

联系电话:020-34476317 34476361 34037276

传 真:020-34037367

电子邮箱:gdsaem@126.com

附件:关于提供代缴款说明的函

https://gdaem.org:8089/editor/attached/file/20210408/20210408145022_4056.docx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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